富宁县木央镇睦伦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400860001
项目名称:富宁县木央镇睦伦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50
最高限价(万元):249.678523
采购需求:安装太阳能路灯、绘制文化教育墙、开展两污治理、新建公厕、村内破损道路修复、村内沟塘治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具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富宁县木央镇睦伦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1)富宁县木央镇睦伦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不能有在建工程。3.3财务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只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证明材料包含: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4其他要求:近3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由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4.信誉要求: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违法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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