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25JC021
项目名称: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7,06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采伐修复):
采购包预算金额: 777,527.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采购包2(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更替修复Ⅱ):
采购包预算金额: 569,535.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采伐修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采购包2(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更替修复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采伐修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如未取得纸质证书,需提供在省已公示网页截图)。
采购包2(韶关市国有曲江林场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北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更替修复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如未取得纸质证书,需提供在省已公示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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