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除臭系统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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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除臭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除臭系统 已被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处理对象为银川市及其周边地区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 设计规模处理 $3\times104\mathrm{t/a}$ (含 3×104t/a 焚烧系统、0.5×104t/a 物化系统、 $\phantom{-}0.8\times104\mathrm{t/a}$ 刚性填埋系统),各系统处理规模如下:
1)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规模 30000t/a ,采用两条 $50\mathrm{t/d}$ 的回转窑焚烧线,厂内 二期预留一条 $100\mathrm{{t/d}}$ 规模焚烧生产线用地。
2)物化设计处理规模:5000t/a。
3)医废应急处置中心处理规模: $6000\mathrm{{t/a}}$ ,采用一条微波处置线,一条高温 蒸煮线。
用于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
4)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 $300~\mathrm{m}^{3}/\mathrm{d}$ ,其中三效蒸发处理规模 160 m³/d。
2.2 交货地点: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C 区)内
2.3 交货安装期:180 天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废气处理系统系统的工艺设备、管道、电气和自控设备等 的详细设计、集成、安装、试车试运行、人员培训、功能保证考核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货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应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起,至少具有1项已建成的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取得调试(性能)验收证明(或验收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业主有权对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进行实际考察,并且对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进行后审。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现场查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2 23:59附件下载
宁夏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除臭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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