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年综合服务支撑采购项目(ZL-两江)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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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5 年综合服务支撑采购项目(ZL-两江)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铁塔-2025 年综合服务支撑采购项目(ZL-两江)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铁塔-2025 年综合服务支撑采购项目(ZL-两江)
1.2 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5-B0071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含税总金额 360000 元。其中标包 1 含税金额 180000 元,不含税金额 169811.32 元;标包 2 含税金额 180000 元,不含税金额 169811.32 元。(该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由需求部门按照 $6%$ 增值税税率测算,实际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
采购内容:
(1)综合服务支撑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协助开展运营深度分析,深入挖掘现有站址资源的共享和多业务运营潜力,完成业务运营发展和收入目标。
① 完成市公司及分公司跨部门沟通协调及相关数据报表反馈:
② 积极协助客户经理筹备项目相关资料,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到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助力项目顺利推进:
③ 完成系统流程处理,如客户管理、商机管理、需求管理、订单管理、合同管理等;
$\textcircled{4}$ 全面统计各类营销数据,协助开展收入、回救、项目管控,建立营收、回款台账、项目台账;
$\textcircled{5}$ 协助完成各项业务汇报材料等;
$\textcircled{6}$ 协助业务项目管控、项目进度管理、项目成果整理等;
$\textcircled{7}$ 协助收集客户对业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textcircled{8}$ 负责项目经理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textcircled{9}$ 完成其他日常相关综合服务支撑工作。
(2)综合服务支撑方式
① 提供综合服务支撑的人员:具备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行业拓展部共 2 人作为定点服务支撑。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包,各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 个,中选份额 $100%$ ;
| 序号 | 标包 | 服务内容 | 服务限价 (不含税金额)元 |
| 1 | 标包1 | 提供综合服务支撑 | 169811.32 |
| 2 | 标包2 | 提供综合服务支撑 | 169811.32 |
注:每个标包评选出一个中选人,每个参选人最多只可中 1 个标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 $100%$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包,各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 个,中选份额 $100%$ ;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 $100,00%$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 服务地点:两江分公司。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2.4 服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2.5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3.2 业绩要求:各标包参选人具备 2022 年 01 月 01 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或合同执行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业务咨询或技术支撑服务类)至少 1 例。
注:
(1)提供清晰、有效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下列 a 和 b:
a.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如有)、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如有);
b.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 $^+$ 该合同下任意订单 $+$ 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开具的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前。
(2)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 驻点支撑人员:各标包参选人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驻点支撑人员:
① 配置驻点支撑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② 具有类似项目(业务咨询或技术支撑服务类)工作经验 6 年及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基本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提供 2024年 10 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 1 个月参选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须含养老保险,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若非参选人缴纳的,须补充提供能体现缴纳单位与参选人及服务人员三者间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2)提供上述人员对应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或职务能体现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其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有相关职务或工作内容描述,或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加盖业主方单位章或单位下属部门章的证明材料(含人员姓名)并提供对应合同等,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并同时提供对应合同佐证。)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不予认可。
(3)各标包驻点支撑人员之间不可复用。
(4)基本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该人员不得分。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产服务“供应商黑
名单”的。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3.5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3.6 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 开具增值税发票: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8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0 12: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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