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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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GS-202447-ZB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工程物资采购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圃田(占杨)铁路物流基地汽车供应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物资采购。
招标范围: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实收资本不得为零,如在本财务年度实收资本存在变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1水泥稳定碎石包件:
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今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合同各方盖章页和发票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共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验报告(水泥、砂、碎石)。
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碎石包件:
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今包括级配碎石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合同各方盖章页和发票复印件)
级配碎石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监督检验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授权书原件须封装于响应文件正本中,不接受彩印件及传真件)。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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