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铁塔智联吐鲁番分公司高昌区七泉湖光伏二三电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新疆
-吐鲁番地区
2025 年铁塔智联吐鲁番分公司高昌区七泉湖光伏二三电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025 年铁塔智联吐鲁番分公司高昌区七泉湖光伏二三电站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JSZB-2025-11270 )
1.2 采购人: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 13.2 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 100%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球型网络摄像机摄像头 35 个,交换机 9 个,硬盘网络录像机 1 个,机械硬盘 8 个。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3 服务地点:新疆吐鲁番。
2.4 交货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 30 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调测工作。
2.5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 12 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7 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8 本项目是否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涉及。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 参选人须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 1 )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 2 )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球型网络摄像机摄像头)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该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中选后签订合同的附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③代理商同时出具同一产品两家及以上制造商的授权的。
注: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或代理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应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须不少于 10 万元。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监控设备销售。
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②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网站的验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发票状态须正常,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以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③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认定原则: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提供的合同(框架协议)标的内容无法明确认定为同类业绩,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技术规范书等证明材料。④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发票须体现与合同(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发票备注栏中备注有对应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合同项目名称,或由对应合同甲方出具的能够证明发票与合同对应关系的证明文件等);若发票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详见清单,须提供具体清单。⑤其他认定原则:不能体现发票与合同的对应关系,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3.5 控股及管理关系:
(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 2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 3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 新疆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