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五、十六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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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五、十六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 招标人为仪征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 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五、十六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22.0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项目背景: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四期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四期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江苏省公安厅“苏警数智”行动方案、扬州市公安局“潮涌·数智”行动计划总体部署,以视频智能化前端建设、人脸识别点位建设、人像比对系统升级、智能卡口更新改造、后台云存储扩容升级为主要建设内容,推进公安智慧防控建设,全息自动感知“人、车、网、像”等实时动态信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管理、公共安全、交通管理、灾害应对、重点人员管控等方面 4、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直到项目终验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五、十六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五、十六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与1.3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仪征市社会面监控十五、十六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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