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公路(滨湖大道)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浙江
9号公路(滨湖大道)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发包公告
(不见面开标)
1、 发包 条件
9号公路(滨湖大道)提升工程 经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及财政补助 ,发包人为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己具备 发包 条件, 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图设计项目 进行 公开发包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范围起点为夹浦镇东(滨湖大道与夹浦新街交叉口),终点为长兴与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的分界点小梅口(滨湖大道与杨小线交叉口),路线全长21.456km;主要涉及内容为路面病害处置后加铺、交叉口优化、沿线交安设施完善、增设智慧交通设施等;公路等级:二级公路。项目总投入约37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500万元)。 服务期: ( 1)设计阶段:在发包人下达指令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概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2)收到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5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文本10份;(3)后续服务:各项目通过交(竣)工验收或专项验收完成为止。
2.2发包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9号公路(滨湖大道)提升工程的 勘察、 施工图设计(含数字化交通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发包 要求承包申请人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承包申请 。
3.4 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承包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 承包申请 ,否则均按否决 承包申请 处理。
3.5 承包申请人 应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承包申请人 在 承包申请 文件中需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 承包申请 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的 承包申请人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6 信誉要求:承包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发包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 承包申请 。
4、发包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承包申请 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202 5 年 0 3 月 0 6 日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点击“限额平台企业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发包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发包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发包文件“即可。
4.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 承包申请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承包申请人注册申请和 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承包申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交易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5年 0 3 月 1 3 日 0 9 : 0 0时 ;
5.2 承包申请文件 递交方式:电子 承包申请文件 通过 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3未在 交易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 承包申请文件 , 发包人 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 :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