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3-06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0 00:00:00,更正为:2025-03-12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3-10 00:00:00,更正为:2025-03-12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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