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 已由 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审批局核字〔2025〕0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内,东至南八里庄村,南至南八里庄村、西至永华大街、北至农研所路 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4085.80m2(折合约81.13亩),规划新建12栋住宅、1栋邻里中心、1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21598.63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1390.78m2,包括住宅楼145903.64m2,幼儿园2204.88m2,邻里中心2632.26m2,大门50.00m2,其他600.00m2;地下总建筑面积70207.85m2,包括地下车库50435.32m2,自行车库及储藏15752.42m2,邻里中心4020.11m2。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30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本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互相兼任; (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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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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