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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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期)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4003516qxqa8xmnj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彬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84.8917万元,招标人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75亩,总建筑面积292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包括标准化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生产车间、维修车间与五金库房等)及配套的总变配电站、消防控制室、门房、仓库、罐区、室外设备区、污水处理、循环水、总图厂区及道路绿化、管廊、地下管道、室外管线工程、循环水、消防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期):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3.1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3.2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职称。
3.3.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3.3.4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入陕备案;
3.4 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5申请人具有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02月0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或合同或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6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7标段名称: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二期):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 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18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期)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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