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东涧滨水公园景观新建工程
江苏
梅东涧滨水公园景观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7.0系统)
编号: YXJS2025030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东涧滨水公园景观新建工程 已由 中国 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 宜发改投资许( 2025)22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兴市环科园
2.2工程规模: 1、碧桂园西侧涧沟两侧驳岸挡墙全长 约 285.4米,De400污水主管 约 342米,绿化面积约为11460平方米。2、安业路(待建)南侧泄洪渠全长约343米,绿化面积约为764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4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25年 6 月 30 日
2.5合同估算价:约 1354.53 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 不接受 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202 3 年 3 月 1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2 4 年 3 月 18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 20 20 年 3 月 18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 4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 4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4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 4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 4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 4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 4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 4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 4 .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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