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保亭县什玲镇界村村委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保亭县什玲镇界村村委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小区1栋19层191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KN2025-111
项目名称:保亭县什玲镇界村村委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8398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8398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 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 2 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4)联合体响应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响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应答的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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