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CS]2025010
项目名称: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1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1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福州三中罗源校区食堂工作人员服务
服务期: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供餐时间:午餐10:40前,晚餐16:40前。食堂开饭时间为早餐6:40—8:00,中餐10:40—12:30,晚餐16:40—18:30(按冬夏季节变换适当调整)提供小盘快炒;为保持青菜的新鲜程度,需阶段性提供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服务类)。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标的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3.2.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