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高陵全季西红柿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陵全季西红柿”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B-ZC2025101
项目名称:“高陵全季西红柿”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全季西红柿”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全季西红柿”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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