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楼大法庭及大堂区域空调系统更新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审判楼大法庭及大堂区域空调系统更新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22715
项目名称: 审判楼大法庭及大堂区域空调系统更新工程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308000元 ( 国库资金:3308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33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审判楼大法庭及大堂区域空调系统更新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08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位于奉贤区解放东路199号,院审判楼大法庭、中庭区域空调系统于2008年启用,使用至今已达16年,近年来,陆续出现空调主机、水泵设备老化严重、故障频繁、维修困难等问题;屋面空调主干管及大法庭、中庭区域支管管道锈蚀严重,存在漏水、爆管等安全隐患。现计划对空调主机、水泵、部分锈蚀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计划工期90日历天,投标人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
合同履约期限: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