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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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 已由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设服 务中心 京 技管(审) ,建 2023〕22号 地点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0104街区48A1地块,东至地泽路,南至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地 南 至 5 政绿地,北至东方百泰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 100%
件 , 招该标整人体为工 程 建北设京所市需大的兴 区 建北设京集集团成有电限路公产司教 融 合,基招地标项代目理-机弱构电为智 能 化 工中程承 国 汇 已咨具询(备北招京标)条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0552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820 (万元)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0104街区48A1地块,东至地泽路,南至地泽南街,西至48G1市政绿地,北至东方百泰项目。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线缆和光缆敷设、面板模块安装、配线架(网络+光纤)安装及机柜安装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全系统施工包括线缆敷设、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能耗计量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线缆敷设、采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以及为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等所需的全部工作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3.3其他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2 0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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