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选聘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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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选聘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选聘
2.项目编号:HLZB-2025-012
3.服务范围:选聘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资产进行评估,按照管理人的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完成止。
5.合同履行地点:红河州蒙自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项目评估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
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 提供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4.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参加本次比选前 3 年内(2022 年 1 月至今),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责令停业或暂停承接新业务的行政处罚,并在承办的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应为供应商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
5.2 没有受到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其他要求:与委托人或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比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 ①
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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