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宝应县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23-HCZX-X2025-0016
项目名称: 宝应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宝应县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287.0014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87万元
采购需求:
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 ,规格40毫升/瓶,采购数量 44.15千升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10日历天内供货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工业(不得修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类别进行修改,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2.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文号,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
- 所投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具备法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2023年以来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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