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创新创业产业园及文化融媒体中心项目幕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惠民县创新创业产业园及文化融媒体中心项目幕墙工程 ( 二次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惠民县创新创业产业园及文化融媒体中心项目幕墙工程 经 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 部门 相关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 施工 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 BZHMGC-2025-005
2 、工程名称: 惠民县创新创业产业园及文化融媒体中心项目幕墙工程
3 、建设地点:惠民县乐安一路以东,孙武四路以南,孙武五路以北。
4 、建设规模(面积、层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48854.7㎡;其中 产业园 综合服务中心 A座项目32875.91㎡, 产业园 金融服务中心项目 58692.23㎡,文化融媒体中心项目57286.56㎡。具体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投资:总投资10004.69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分为四个标段 (其中第二、三、四标段已招标完成) , 投标人兼投不兼中。当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获得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投标报价值最高的一个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
第一标段: 文化融媒体中心 A座、B座幕墙和金属屋面工程 , 招标控制价为 3853.08万 元 ;
第二标段: 综合服务中心 A座幕墙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 2686.19万 元;
第三标段: 金融服务中心 A座、C座幕墙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 2285.03万 元;
第四标段:金融服务中心 B座幕墙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80.39万元 ;
9、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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