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后小河(凤凰街段)防洪能力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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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后小河(凤凰街段)防洪能力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GDJS-JC-20250303)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5年3月3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阳城县后小河(凤凰街段)防洪能力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需变更的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联合体投标时可以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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