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医院关于织金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MR-ZG20259006
项目名称: 织金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序列号: B-20250307-000020-5
预算金额(元): 2165800
最高限价(元): 2165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织金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65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口腔科、皮肤科、眼科、泌尿科、肾病风湿科、病理科等科室相关设备,其中肾病风湿科使用的腹膜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装置为进口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7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2024年7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7月(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①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③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或凭证),④投标人提供采购需求中接受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权授权单位出具的原装进口产品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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