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德阳平急两用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四川
德阳平急两用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第三次)
设计-施工+融资(EPC+F)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德阳平急两用农业科技示范园(一期)项目(第三次)设计-施工+融资(EPC+F) (项目名称)已由 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0626-99-01-741990】FGQB-04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民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民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备案(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0626-99-01-741990】FGQB-04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三辆车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5725㎡,其中生产车间约57375㎡、仓储仓库用房约31618㎡、其他配套用房设施约16732㎡;市政道路约40610㎡;园林绿化面积约27800㎡;购置配套自动化设备生产线等。
2.3计划工期:
2.3.1EPC总工期:
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2.3.2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相关设计、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融资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融资(EPC+F)总承包1个标段。具体详见设任务书和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具有全国注册一级或以上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3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资料等。(3)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章。(4)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的,业绩、拟投入人员及评标办法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部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提供均视同有效。(5)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有任何一方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信誉要求,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6)各联合体单位不得单独投标。(7)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