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数据中心安全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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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614
二、项目名称:数据中心安全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海韵名都小区5栋3单元 | 366,700.00元 | 安全运营服务费报价(总价):286500元
服务器端网络防病毒系统授权点位费报价(单价):629元
| 99.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其他服务 | 数据中心安全运营服务 | 安全运营服务 | 支持对采购人的安全设备的安全策略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组件上的安全策略始终处于最优水平,针对威胁能起到最好的防护效果等。 | 合同签订后立即进行服务环境搭建,服务环境搭建好后,以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服务通知单经双方签字认可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三年。每年运营期到期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年度服务报告,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 安全专家依托于安全能力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和威胁检测能力实时监测采购人网络安全状态,对平台监测到的安全威胁进行分析鉴定,识别到真正的安全事件等。 |
| C99000000 | 其他服务 | 数据中心安全运营服务 | 服务器端网络防病毒系统 | 管理平台必须具备终端管理、终端病毒查杀、文件实时监控防护、东西向访问微隔离、暴力破解检测响应、WebShell检测响应、设备联动响应等功能组件,保障平台的扩展性和兼容性等。 | 合同签订后立即进行服务环境搭建,服务环境搭建好后,以成交供应商出具书面服务通知单经双方签字认可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三年。每年运营期到期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年度服务报告,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 支持实时扫描WebShell,并且可以配置扫描出WebShell文件后相应动作,可以设置自动隔离或者仅上报不隔离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君 、 冯雅康 、 何廷明 、 罗家德 、 何梦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及招标文件要求,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34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51需解锁0004795[2024]01896
2.品目名称:C99000000-其他服务
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66,7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6,700.00
4.采购监督机构: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账户信息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注:1.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代理费计算金额基数为中标金额:安全运营服务费报价(总价):286500元+服务器端网络防病毒系统授权点位费报价(单价):629元*120个服务器点位授权(数量)=36198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北大街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