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教育局兴港学校、北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5-010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兴港学校、北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兴港学校、北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网上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5-010;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兴港学校、北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
最高限价:190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新区教育局兴港学校、北湖实验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工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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