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成本计划物资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成本计划物资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151-ZB-2502124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度成本计划物资采购(第2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JNB151-ZB-250212496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 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
标段 | 材料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备注 |
---|---|---|---|
3 | 掘进机等 配件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4 | 探水钻机、皮带运输机等配件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
6 | 矿用材料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3 交货 地点: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 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至少出具三家以上厂家授权书即可。
3.3 单位 (或产品) 资质要求:
第三标段: 23、24、57、58提供煤安证,243-244防爆证。
第四标段:无
第六标段:无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年 1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所投标段中任意一项货物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查验时间在 投标文件 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20 日历天内。】。 投标人 提供的能证明本次 项目 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 :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 证明 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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