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人民政府明集镇警务治理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人民政府明集镇警务治理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人民政府明集镇警务治理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9日9:00 前递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BZZPGP-2025-0011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10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 370120250001。 】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人民政府明集镇警务治理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 1019901.39 元
最高限价: 1019901.39 元
采购需求:
① 项目名称: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明集镇人民政府明集镇警务治理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② 采购内容: 1. 宿舍吊顶、砖砌体拆除; 2. 墙皮铲除原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 3. 室外乔木全部砍伐; 4. 室外地面混泥土拆除; 5. 宿舍水电及装饰装修、门窗改造; 6. 西房厨房餐厅水电及装饰装修改造; 7. 车库改造; 8. 原办公楼地面宿舍木地板,外墙防水保温; 9. 原办公楼、宿舍、西房暖气安装,审讯室地暖安装; 10. 院内主电缆及配电柜安装; 11. 原大门及门卫室、厕所拆除; 12. 室外院内雨水、污水改造; 13. 办公场地整体搬迁。
③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技术、质量等要求: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采购人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④施工地点:邹平市明集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 [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 [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
本项目 ( 否 ) 接受联合体 报价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 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报项目负责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