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国际商务区秩序维护与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东莞国际商务区秩序维护与巡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东方创业大厦1栋4楼42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CG2025004
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秩序维护与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参考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项目包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②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在东莞市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提供在本市备案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未在东莞市公安局备案的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公安局完成备案并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2)响应文件截止提交前,供应商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注册成功并且注册定点品目为“物业管理”,需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注册成功的截图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备案的机构中标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及备案(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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