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眉山市青神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标段
四川
2024年眉山市青神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眉山市青神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已由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青发改审批〔2025〕10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工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 眉山市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25〕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 青神县青竹街道、西龙镇、瑞峰镇、罗波乡、汉阳镇等5个乡镇(街道)8个村(社区)。
2.1.2 建设规模: 水田恢复 0.2万亩。
2.1.3 建设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 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总投资: 133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10556050元)
2.1.5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比例:100%
2.1.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 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或新承接的 )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2022年2月1日至今签订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 万元的农田水利类施工项目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 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 的 1 个 ( 具体数量 ) 合同标段投标。招标 人 □ 允许 ?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 上 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03-08 00:00 起 至 2025-03-14 23:59 ( 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眉山市)( ),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 免费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