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泉镇马槽头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板泉镇马槽头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委托采购 人名称: 莒南县板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孙所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莒南县城滨海路 4号
联系人: 刘 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 板泉镇马槽头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HYZB2025-ZC0 0 7
采购计划编号: 37012050005
采购系统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16
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及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元)
A
马槽头便民服务中心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 ),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 以上 (含 叁 级 ) 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search/cr/)、“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783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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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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