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泾川县高平镇原梁村、后庄村尚父醋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泾川县高平镇原梁村、后庄村尚父醋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3-20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8001JH620821029
项目名称:泾川县高平镇原梁村、后庄村尚父醋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39.743595(万元)
采购需求:为原尚村尚父醋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为新建灌装车间360平方米,陈化车间120平方米,配套输送管道改造、地沟等设施;购买安装30T储存罐、包膜机、蒸汽发生机、灌装机、打榛机、固态发酵罐、陈化缸等设备,配套建设助农产品销售平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本次招标要求一包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包供应商需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营业范围;(3)本项目一包不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二包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其中中、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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