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部分(第二次)
重庆
秀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已由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00241-52-03-15203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秀山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秀山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部分货物采购 进行 第二次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武营、官桥、官庄、美翠、溶溪镇、洪安镇、梅江镇等路段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共有六段道路需进行照明设备更新,总长约14.88公里,电源为市政电源接入,要求改造后明设备节能水平达到2级能效,灯杆高度12m。第一段:国道G319武营至官桥段,总长约3.3公里,双向四车道。第二段:国道G319官庄至美翠段,总长约5.8公里,双向四车道。第三段:县道XO77溶溪镇段,总长约4.8公里,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为双车道,现太阳能路灯拆除改造。第四段:双向四车道段,总长约0.64公里:九龙隧道段总长340m,双向两车道,现状LED灯改造升级。第五段:洪安镇段,总长约1.8公里,双向四车道。第六段:梅江镇段,总长约1.7公里,向四车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 货物采购 估算金额: 3712256.52元。
2.4 招标范围: 秀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设备部分货物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原价、利润、包装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运输损耗费(如有)、上下卸车费、税金、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指导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等一切服务费,卸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
2.5 交货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武营、官桥、官庄、美翠、溶溪镇、洪安镇、梅江镇等路段,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 6 交货期 : 90 日历天 ,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4月10日 。
2. 7 标段划分: /
2. 8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 制造商
? 代理 商 ( 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2 ) 投标货物中的 LED灯 具备 有效的 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货物中的 LED灯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 投标 ,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4 )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 3.1.1项的规定。
3. 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 3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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