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居民共有地下给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甘肃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居民共有地下给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 A99-12620000224333349J-20250307-054270-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居民共有地下给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新经发审批〔2024〕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 、 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翠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新区居民共有地下给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2.1.1 建设地点: 兰州新区火家湾(棚改)安置点项目、兰州新区住宅小区(瑞岭翠苑)、兰州新区人才住宅小区(瑞岭雅苑)、兰州新区保障性住房二期 A 区、兰州新区保障性住房二期 C 区、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区(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宗家梁(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方家坡(棚改)安置房、兰州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彩虹城)、兰州新区文曲湖景园住宅项目。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更新改造供水管网126.58公里,其中生活给水管道45公里、消防给水管道 51.63公里、绿化给水管道 29.95公里;更换户内水表38286个;更新生活供水泵32台。
施工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建筑安装工程费: 14080 万元
2.2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 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
本项目监理范围: 提供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勘察开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5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依据);
3.6 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 近三年( 2022年至今)无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或2022-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 省外监理企业在甘肃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9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信息为准)。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根据兰州新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优秀单位,B级为良好单位,C级为一般单位,D级及发生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的单位列入兰州新区建筑市场“黑名单”,不得参与兰州新区范围内公开招投标项目。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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