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示馆展陈和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500025022818
项目名称: 上海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示馆展陈和设备项目
预算编号: 5
预算金额(元): 6794284.57元 ( 国库资金:6794284.57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6794284.2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示馆展陈和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794284.5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上海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示馆展陈和设备项目位于富贵东道99号古北市民中心,布展实施范围总面积约为904.8m²。本项目共分2个部分招标: 第一部分:展陈采购。第二部分:设备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布展服务项目实施周期合同为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根据建筑交付时间情况,由业主通知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 3.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