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S718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
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S718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S718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3250021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交通运输局 以 师交发【2025】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十二师五一农场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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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12004003250021001001 | 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S718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施工) | 第十二师兵地道路连通工程(S718至乌鲁木齐西绕城五一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设计路线全长1.32km,呈南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安边街与迎宾大道平交口处,路线向北与同盛街平交,终点位于迎宾大道与中山路平交口处。 该项目全线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指标参考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1.5m,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60kmm/h。公路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需在省级(含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附省级(含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能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平台上查找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网站维护系统升级除外)。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7 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证明文件。已在兵团从业的单位须提供兵团信用评价等级证明;首次进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并具有全国信用评价等级的从业单位,须提供全国信用评价等级证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从业单位,须提供省级(企业注册地所在省份)信用评价等级证明。若按以上方式均不能提供信用评价等级证明的按 A 级对待。其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投标标段无限制;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的,本项目投标标段不得超过 2 个(含 2 个);信用评价等级为 B 级的,在第十二师从业项目不得超过 1 个;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的;信用评价等级为 D 级的不得参与投标,若参与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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