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CR-2025-0304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6,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供货有关的内容;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谈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谈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9)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原厂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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