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2025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田安中路丰泽新村69栋二楼0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ZC-2025008
项目名称:2025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
竞争性谈判 服务 一览表
注:
1、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暂定价,仅为招标时使用。实际 结算 以最终验收数量为准 , 本项目结算价= 项目子项结算价 *最终验收数量。
2、本次采购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谈判保证金及违约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取得省级计量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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