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医院多导视频脑电图仪采购的公告
项目概况
石狮市医院多导视频脑电图仪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CG202502008
项目名称:石狮市医院多导视频脑电图仪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含税)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83,600.00(含税)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2)报价明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4-1),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的医疗器械分类要求对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3.3磋商产品根据采购的医疗器械分类要求对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3.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本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工业”,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为无效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