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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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为满足员工上下班通勤需求,租赁车辆用于每日接送员工往返,服务期内提供通勤车租赁服务。按照用车单位指定的时间到达用车单位,按照用车单位申报路线地点,提供出行保障服务,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08月至2025年01月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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