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主城区污染天气精细化溯源管控服务》项目专用材料采购-B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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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主城区污染天气精细化溯源管控服务》项目专用材料采购-B 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DM-2025-0018(A)
1.磋商条件
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主城区污染天气精细化溯源管控服务》项目专用材料采购;
2.2 磋商范围:为《昆明市主城区污染天气精细化溯源管控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石英滤膜,化学试剂,标样,高纯氮、高纯氩、氦氧混合气、混合空气等压缩气体,去离子水,色谱柱,抑制器管等耗材采购。(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3 供货(服务)期:30 天
2.4 供货(服务)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发包人使用要求及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2.6 预算金额:约 42 万元;其中 A 包约 22.977 万元、B 包约 9.8 万元、C 包约 9.272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分为 3 个标包,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标包不超过 1 个。投标人参加多个标包投标的,按照各标包评审先后顺序获得成交推荐资格。如果已经成为已评审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余的标包评审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获得成交推荐资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
形(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7 日,每日 09 时-12时,14 时-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昆明市盘龙区瑞鼎城 A 栋商务中心 17 楼 1702)获取磋商文件。
5.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5.3 未按本磋商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瑞鼎城 A 栋商务中心 17 楼 1702。6.2 本次磋商将于上述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7.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发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非指定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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