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无线通信事业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甘肃
2025年无线通信事业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2025年无线通信事业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dxzb-06-2025-B0261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无线通信事业部 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需配置服务人员7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 |
|---|---|---|---|---|---|
| 1 | 2025年无线通信事业部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甘肃省兰州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
1.2.1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无线通信事业部驾驶服务、车辆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期 1年,共需5个小车司机,2个大车司机,为无线事业部5辆生产车辆、13辆应急车辆提供驾驶服务、车辆管理等相关服务。
| 类别 | 岗位名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身体条件要求 | 技能要求 | 学历要求 |
|---|---|---|---|---|---|---|
| 后勤 | 驾驶员 | 男 | ≤55 | 健康、无残疾、无职业病 | 需持有相应驾驶证,驾龄 5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 中专技校及以上 |
1.2.2 项目规模: 79.5 万元 ( 含税 6%) 。
1.2.3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4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7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2 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书及第 (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2.2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
2.4 产品制造商 、 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 资格要求: / 。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 的 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 5 年 3 月 11 日 9时00分至202 5 年 3 月 14 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 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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