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委托, 对[350201]JFZB[CS]2025001、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务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1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JFZB[CS]2025001
项目名称: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考务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序号①中的a条款,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保证本项目供应商开展服务的客观和中立,从事特种作业培训项目的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须对此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且若成交后发现该供应商为从事特种作业培训项目的机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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