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汽轮发电机等主机设备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2/18-QT-01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汽轮发电机等主机设备检修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电厂南路1号
2.2 项目规模: 1×66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自2025年5月1日开工,2025年6月19日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设备检修、维护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2 号汽轮发电机等主机设备检修 (CHDTDZ032/18-QT-01601):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2 号汽轮发电机等主机设备检修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2号汽轮发电机等主机设备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 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至今)内具有单机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发电机本体设施安装或检修业绩不少于3台次以及汽轮机本体安装或检修业绩不少于3台次(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