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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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治区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位于贺兰山路以南、丽子园街以西、红井巷以北、健力巷以东。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呈长方形,东西长160米,南北宽133米,用地面积约31.4亩,体育场馆用地。绿地率 $\geq35%$ ,建筑密度 $<35%$ ,建筑高度不超过17米,拟新建一栋一层(可局部2-3层)的全民健身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892万元(含:土地费1884万元),总建筑面积 $7000\pm1%$ 平方米。暂不考虑北侧相邻地块权益退线,西侧健力巷及北侧红井巷退让道路红线15米;东侧丽子园街退让道路红线20米;平面呈长方形布局以适应场地,东西不超过90米,南北不超过70米。
2.3设计服务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服务期与竣工验收同步;
2.2招标范围:贺兰山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及审查,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工作经历;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8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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