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石狮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石狮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ZXZ2025015
项目名称:2025年石狮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8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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