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阳光小学2025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KJ01(2025)029-0310/YGXX20250301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阳光小学2025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ZBKJ01(2025)029-0310/YGXX20250301
2.2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阳光小学2025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
2.3 预算金额:本项目费用由学生家长支付,具体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为准
2.4 最高限价:具体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为准
2.5 采购需求 :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2025年度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完成后,根据学校满意度,给予评价。
2.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截图,作为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补充证明;
3.9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10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及“深圳信用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备注: 信用信息查询三次:第一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报名当日进行查询);第二次(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单位,开标当日进行查询);第三次(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信用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报名所需资料
4.1 《投标报名申请表》(提供电子文档)(登录中邦国际招标网首页下载;首页底部-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按以上第三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逐条准备。
4.4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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