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靖民镇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采购结果
一、项目编号:N5110042025000002
二、项目名称:靖民镇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32-38号 | 400,000.00元 | 靖民镇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算率):88%
|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靖民镇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对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食堂所需食材(食品)提供配送服务。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食材(食品)种类及数量进行配送,将食材(食品)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配送的食材(食品)不得以劣质食材(食品)以次充好,不得虚报食材重量、短斤缺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食品)确保能溯证溯源。本项目需要采购的食材(食品)配送类别主要分为:生鲜类、粮油类、干货类(含调味品)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凯(采购人代表) 、 龚明芳 、 罗德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16,6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陆佰元整)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项目配送的各种食材(食品)在“各种食材(食品)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执行统一的结算率为88%。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城西工业园汉晨路666号2幢。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邮编:641099。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寿溪桥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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