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体育场、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陇县体育场、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HZ2025001ZC.1.2B1
项目名称:陇县体育场、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体育场看台座椅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亮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体育场看台座椅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亮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体育场看台座椅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依法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
合同包2(陇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亮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