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1瓦窑坪至跳鱼坎(路面工程)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G351瓦窑坪至跳鱼坎(路面工程)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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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2|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G351瓦窑坪至跳鱼坎(路面工程)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2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82025060002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5-00086
3、项目名称: G351瓦窑坪至跳鱼坎(路面工程)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拆除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84.171800 (万元)
6、最高限价: 84.1718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备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有效期内);(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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