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玛纳斯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1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MCBZZB-2025-40-FW
项目名称: 玛纳斯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10000
最高限价(元): 19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玛纳斯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91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玛纳斯县全县的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资产进行实地盘点,上报资产数据治理核实报表。实现资产基础信息数字化,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在资产管理软件中建立资产基础信息,为搭建完整的资产管理信息化体系创造数据基础。(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120日内按要求提供技术服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4年7月至今)任意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